(一)宣传劳模先进的先进事迹,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总结和推广劳模先进的先进技能、工作经验(方法) ,营造学习劳模先进、关爱劳模先进的社会氛围。 (二)举办各种讲座、学术研讨,组织劳模先进开展学习进修、互动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劳模先进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劳模先进队伍的自身建设。
(三)组织劳模先进开展技术协作、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帮带等活动,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共同富裕幸福美好城市、打造新发展理念实践示范区、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贡献力量。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劳模先进政策,关心劳模先进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依法维护劳模先进的政治荣誉和合法权益。
(五)组织劳模先进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反映劳模先进的意见和诉求。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劳模先进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