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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猛于虎,切莫自讨苦

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组织部       字号:[ ]

  上周,一位战友开着电动车来找我,问他怎么不开车了,他说因为轻微酒驾被吊销驾照五年,差点双开。我很震惊,一向很自律的同志,怎么会做出如此荒唐之事。同样,两年前一位高中同学,35岁已经是当地一垂管单位一把手,因酒驾事故后双开。再问问他俩有同样的侥幸,一个认为在家附近仅开一小段路而已,一个认为小县城内都是熟人应该没事,所以经常酒驾,结果湿鞋悲剧了。

  以前只是听说酒驾造成的危害,只是听说身边人因为酒驾受到处理,但是还真没有认真学习酒驾到底有哪些后果。战友走后,我赶紧查阅相关常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造成的后果真是分分钟可能压垮你!一是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二是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三是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赔偿金额特别高。四是酒驾醉驾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抄告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中共党员的,通报纪委对违法行为人开展党纪政纪追处。五是部分地区将“酒驾醉驾”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六是律师、医师等吊证,其他公民在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和考军校等方面取消资格。七是醉酒驾驶肇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司机,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无法作为法人代表开公司。八是因为酒驾醉驾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九是家长醉驾被判刑,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然而缘何屡禁不止、禁而不绝?个人觉得,根子因为思想认识的“总开关”没有拧紧。明明知道酒后开车的危险性,明明知道查处力度持续加压,但还是会心存侥幸。有人觉得夜深人静,“天知地知”就没有人会发现;有人自认为车技高超,几杯酒影响不了发挥;有人认为路段偏僻,可以轻松避开执法检查等等,从“没什么大不了”的懈怠,到“就这么点路怕什么”的放纵。作为党员、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的模范,但是出现纪法意识淡薄,在思想滑坡、认识松弛中沦为典型案例的查处对象,表面是麻痹意识、侥幸心理、特权思想作祟,根源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而且严重损害党员、公职人员形象。

  想想自己,开车这么多年也曾多次有过思想斗争,也曾认为地下停车场酒后停车应该没事,也曾认为酒后第二天早上送孩子没事,但是庆幸一次次战胜了邪念。在此,还是警醒自己时刻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坚守纪法红线。(许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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