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资助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启动物价上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无锡市总工会持续织密困难职工帮扶网
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字号:[ 大 中 小 ]
困难职工网上申报 最终版.mp4
本网讯 为扎实推进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家庭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自2023年起无锡市总工会将对市级建档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参加无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
在此提醒,根据无锡市《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告》规定,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3月25日。
特别提醒,市总工会建档帮扶的困难(特困)职工,您家中的父母、子女或配偶,符合下列参保条件的,请及时去户籍地(居住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个人缴费部分市总工会将全额报销:非我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父母有1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在校学生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热线:12393)
同时,2023年1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已达到规定的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条件。按照2021年市总工会制定的“困难职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制度”,无锡市困难(特困)职工家庭在领取了一季度生活补贴后,还可以享受到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无锡市当月低保标准(1075元)的 1/12,即每户困难职工家庭还可以领取90元/人*家庭人口数的价格补贴。请注意,价格临时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发放对象不再享受工会价格补贴。
近年来,无锡市总工会致力于困难职工的动态帮扶和常态化帮扶工作,遇到重大疾病支出、子女上学负担重、残疾失能无工作、下岗失业收入低、遭遇灾害陷困境、突发事故生活难等情形,导致家庭收入扣减与致困原因相关的各类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是1075元/月/人),或虽然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一般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超过低保的2倍即2150元/月/人),可每季度向单位(街道、社区)工会或职工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或者通过江苏工会APP“困难职工网上申报”通道提交申请。(虞慧娅)
全市工会困难职工服务热线:
无锡市职工服务中心:85013391
江阴市职工服务中心:86884079
宜兴市职工服务中心:87901006
梁溪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82702329
锡山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88700413
惠山区总工会法工权益部:83597000-86211
滨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81178271
新吴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81890256
经开区总工会:805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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