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职工文艺作品线上线下展演的通知
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锡工办发〔2019〕46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市总工会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季度以来,各级工会按照《无锡市总工会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锡工发〔2019〕30号)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各市(县)区工会及其所属企业工会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职工文体活动,市国资委、国网无锡供电公司、702所工会分别以“壮丽七十年 奋进新时代”“光耀锡城”“扬帆共进 与国同梦”为主题举办献礼活动,产业集团、交通产业集团和文旅集团工会分别举办职工文艺汇演,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氛围,广大职工充分感受到生活美好和祖国荣光。活动展示了本地区本行业7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了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时代风貌,展示了我市产业工人改革的阶段成果,令广大职工满怀豪情、充满自信。活动催生了一批职工文艺佳作。为进一步把广大职工深厚爱国情怀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激励广大职工勇于担当作为、投身高质量发展,推进职工文化工作持续繁荣,市总工会决定开展职工文艺作品线上线下展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职工文艺作品线上展演
(一)报送数量:各市(县)区总工会报送作品不少于3个,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送1个以上。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积极向上。兼具艺术性和观赏性,鼓励表现形式和风格多样化。
2、参演作品题材不限(非原创歌曲独唱除外),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附报100字以内文字简介。
3、作品格式以MP4高清通用格式为准。比例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280x720像素(720P)。
4、上报作品要求说明该作品在何种场合做过公开演出。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现象。不得插入商业广告。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对于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一经投稿视为同意该条。
(三)展演形式
各级工会上报的作品将在市总工会微信平台集中展示,并接受广大职工投票评选。得票数量分值与专家评分分值比各占50%,最终确定20佳优秀职工文艺作品。
二、关于职工文艺作品线下展演
各市(县)区工会至少上报4个节目,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至少上报1个节目。各市(县)区工会上报的节目应主要体现本地区劳模工匠风采和本地区传统人文精髓,且以语言类节目为主,应包含背景视频资料。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上报的节目,应主要体现行业特点或本单位劳模先进事迹,独唱不作为单独节目上报。
前期各级工会已经按照市总工会要求报送了部分作品,请各级工会按照线下展演要求,继续补充上报,市工人文化宫将根据上报情况策划专场演出,分别赴各级工会指定地点展演,部分突出佳作将在迎新春职工文艺精品展演中呈现。
三、相关要求
市总工会年初下发了《工会六项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锡工办发〔2019〕14号)和《2019年度工会六项建设高质量发展重点目标任务》。此次职工文艺作品线上线下展演将和职工书屋建设等作为职工文化建设和工会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内容之一,请各级工会认真做好展演作品的线上线下推荐工作,切实展示本地区本行业工会职工文化工作水准。
所有参展作品请于10月28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仪婕,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82709536,负责展演活动的统筹和评比。
丁淼君,无锡市工人文化宫文艺组,68500566,负责线下展演的组织。
夏敏燕,无锡市工人文化宫事业拓展组,68500580,负责线上作品的展示。
邮 箱:369172857@qq.com,请注明作品展演途径。
附件: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职工文艺作品展演信息登记表.docx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