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全面建立工资协商长效工作机制

时间:2009-8-1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刘建伟

  近年来,宜兴市各级工会全面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双向维护”为重点,围绕政府“富民工程”,把全面推进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一号工程”,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建立了一整套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机制。

  党政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由市政府下达工资协商目标任务书。各镇、园区、街道和局系统认真按照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工作班子,举办各类培训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以每年8月“工资协商月”为工作时间段,以“约、商、议、审、示、监”为体系的工作链,确保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全市19个镇、园区、街道和21个市属系统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达6235家,单签率100%,行业工价定额协商涉及18个主要行业,涵盖1346家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职工总数28.4万人,其中覆盖农民工19.73万人,协议工资月平均增长14.1%。

  三方联动。全市、镇(园区、街道)劳动关系三方认真制定工资协商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工作联动”。重点抓好二审(职代会表决审议、劳动部门登记审查)、四书(协商记录书、劳动部门审核书、公示登记书、职代会决议报告书)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和系统工会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对企业的工资协商要约、工资协商谈判和工资协议的签订工作,落实职代会审议通过工资协商合同草案和听取履行情况报告,公布公示工资协议内容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对工资协商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经贸部门通过示范引导和氛围创建,增强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响应要约行动和开展工资协商的积极性,指导企业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质量。

  举措创新。针对工资协商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指导各镇(园区、街道)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主要承担对协商双方进行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协商代表现场观摩、召开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协商代表尤其是首席协商代表进行综合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全市共举办工资协商业务培训班28期,培训人员达1315人。对面上一般性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及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工资协商谈判;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进行工资协商谈判。对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通过开展集群协商、单独签约的形式加以有效覆盖。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使宜兴市企业城镇职工与农民工实行同岗同酬,外来工与本市户籍职工实行同岗同酬,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经济社会建设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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