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09-8-1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2008年11月12日无锡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无锡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批准汤建华同志代表无锡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无锡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工会财务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开创了工会经费由地税全额代收的新局面,建立了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新机制,提升了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为履行工会各项职能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圆满完成了市工会十五大提出的财务工作任务。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力度,继续深化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运行机制,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工会财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建设一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的工会财务干部队伍,更好地为我市工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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