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部署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三年工作计划

时间:2009-8-1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李达

  为继续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宜兴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宜兴市将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2009年参加创建活动企业累计不少于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总数的50%,2010年达到60%,2011年达到80%,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标数不低于建会企业总数的80%。

  宜兴市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年行动规范确定的各项目标,要纳入各镇、园区、街道、各部门、各系统实施社会建设的绩效考核体系;二是要把握重点,突出实效。将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改制企业上,突出“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主题,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使企业和职工结成共渡难关的利益共同体;三是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四是要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先进典型的经验总结,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五是要动态管理,强化监督。对各类“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督和年度评估,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通过新闻舆论反馈等途径,建立起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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