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六大工程 促进和谐建设

推进六大工程 促进和谐建设

时间:2009-8-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许国清

  今年以来,崇安区工会系统根据本区企业规模“三多一少”(服务企业多、楼宇企业多、小企业多、规模企业少)的特点,从“抓重点、强基础、拓亮点、上水平”上狠下功夫,突出推进“六大亮点工程”,进一步推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创建。

  大力推进农民工集体合同制度。崇安区工会在辖区内所有工地建立“工地工会”的基础上,工地工会与工程承包人签订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建立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指导和帮助基层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专题检查,对56家企业下发整改意见书,并指导企业补上民主程序这一课,完善和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社区工会劳模之家建设。崇安区总通过在上马墩街道春晖社区的试点,今年向全区推广社区工会劳模之家建设的经验,通过劳模现身说法、劳模事迹讲评、劳模与职工互动等方式,让劳模精神和事迹影响和教育社区中的青年人。

  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活动。通过建立社区就业与职介中心信息互动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辖区各级工会推进就业服务进社区。区总工会每年组织评选活动,授牌激励,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搭建社区工会维权进企入户热线新平台。把辖区企业和社区下岗待业人员维权工作,融入社区工会职责,在广瑞路街道广瑞一村社区,开通了我市首条社区工会维权热线,方便职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创建建筑工地工会主席选派制。在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都建立起工会组织,由区总选派一个工会主席负责几个工地工会组织,每个工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副主席。做到有职工就有工会组织,就有工会维权职能的体现,矛盾调处在基层,和谐彰显在劳资关系之中。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