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私营企业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时间:2009-8-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滨湖区总工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私营企业已成为支撑滨湖经济的主力军。由于众多私营单位起源于乡办、村办企业,多年来习惯采用陈旧的用工法则,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导致部分私营企业传统用工的弊端与矛盾进一步凸显,劳资关系纠纷也日趋增多。因此,关注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视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劳动关系矛盾处理不好,会引发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甚至引发社会矛盾。从近几年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能够尊重职工的劳动,使劳动关系得以协调发展。但有一些私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以侵害劳动者权益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我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98%为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增加了劳资冲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正确处理劳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以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私营企业应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权利。企业应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享有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等权利。同时,严格履行《工会法》,切实保障职工组建工会与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上述各项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能切实得到保障,则劳动关系双方自然会紧密团结,出现职工“爱企如家”,企业关怀职工,大家同心同德共谋生产发展,进入劳资双赢的和谐的劳动关系境界。

  三、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工会积极作用

  保证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工会必须在其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工会与政府共谋发展、共议民事的渠道,在政府与职工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强化工会源头维权的力度。二是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本地区带有共性的问题作为三方协调的重点。完善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会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搭建平台。三是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把在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建立维权机制的基础平台。四是建立扶贫帮困救助机制,开展各类援助活动,为困难职工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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