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09-8-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周敏炜

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深入开展和谐劳资关系创建活动,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的良好格局,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三个强化,营造创建工作环境

  1.强化对创建活动的宏观引导。2006年以来,无锡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无锡市“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无锡”行动纲要》,列入市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无锡市和谐创建行动纲要》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行业(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谐、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群体关系和谐”和实现“职工人人有权益保障”的目标。市委、市政府今年安排的第一个全市性大会就是“全市劳资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决定》,提出全市到2010年基本建成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基本达到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集体协商工作有力、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等劳资关系和谐主要指标要求。

  2.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领导小组。市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发挥作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比细则》等文件,组建基层专兼职劳资关系协理员队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推进市、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庭建设,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工资信息发布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强化创建活动的目标责任考核。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劳资工作会议”,向劳动、工会等22个单位下达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目标任务书”。要求工会应当在民主管理、依法维权、帮困扶贫、劳资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求市委督查办、市纪委对照目标,制定测量评定标准和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力。

  二、坚持三个立足,奠定创建工作基础

  1.立足持续改善民生。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深化创建工作,我们一是多方合力保民生之本。去年底,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职工就业权益,稳定职工就业岗位,惠及企业和职工;二是财政惠民促拉动内需。今年初,我市实施了提高市区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全市共有42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受益,人均月增143元,增资水平高于我市前三年平均数。新增5亿财力向职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再就业补贴等民生方面倾斜,适度扩大政策的受益群体,适时完善解决基本民生问题的保障政策,更好地维护企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立足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市总工会坚持创新实践,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着力拓展工资协商的内容、领域和形式。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建制面近27000家,占全市已建会企业的90.2%;坚持打破所有制界线,打破大小单位界线,大力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创新发展,我市已有30000多家非公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占全市非公企业的94.9%;坚持劳动者权益公开制度,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包括工资协议)、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职工奖金分配和补贴津贴”等事项向职工公开。

  3.立足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无锡工会和劳动部门已联合组织四次无锡“春风行动”就业招聘集市,将就业服务触角前移到车站、码头,到“退城出市”企业现场;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和职工广泛开展“凝聚群力、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劳动竞赛系列活动,引导和组织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时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员深入企业对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现场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前移,建立定向服务、定点联系、网格化咨询服务;工会与劳动、经贸委、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无锡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了调解庭(室)规范工作意见,形成了劳动争议五级大调解机制,指导协调到基层企业。

  三、突出三个结合,彰显创建工作实效

  1.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去年,无锡市委、市政府下发《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意见》,形成了“政府引导、机制约束、自愿报告、自担责任、自我完善”的推进机制。全市200多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58家企业向社会发布了“履行社会责任行动宣言”。最近,市委、市政府召开“无锡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大会”,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做推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组织者、引导者,各级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做推行者、鼓动者,各级社会团体要做协调者、监督者。

  2.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解决职工“三最”问题。和谐创建务求实效,必须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职工工资是“三最”问题的热点。多年来,以建立完善职工工资正常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全市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其列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票否决条件,列入市委督查办重点督办内容,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势推进、政策有效扶持、人大政协督办、工会实施要约、企业依法开展”的工作格局,注重增强工资集体合同在企业执行中的实效、实用性,使职工收入逐年增加,职工凝聚力不断增强,劳动关系更为和谐。

  3.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工会自身建设。我们一是将工会组织的建立作为和谐企业评选的首要必备条件,推动工会组建工作;二是将创建和谐企业作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切实“转起来、活起来”;三是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通过加强对工会干部法律素养、业务知识和谈判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促进各级工会干部成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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