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全力支持 大胆实践 不断创新

充分发挥工会在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时间:2010-5-25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

  惠山区各级工会和企业、职工的联系十分广泛,在涉及企业和职工的一系列工作中,工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事关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工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近几年来,为了全面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水平,区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规范区职工援助中心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为职工服务的责任意识,为全区广大职工解难释疑,宣传政策,以优质的服务塑造惠山工会的良好形象。2009年,区总工会共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265件、623人次,其中集体上访7起,涉及职工503人次;参与仲裁136起,其中首席仲裁或独裁65起,与法院“诉调对接”38起,结案率98.2%;向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2件。

  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无论是社会稳定还是经济发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是这项工作成功的关键。为此,我们惠山区委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始终把工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在领导上重视工会,在工作上支持工会,努力促进全区工会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使其迈上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领导,党工共建,奠定高效务实工作基础

  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些年来,区委始终从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为劳动争议调解的顺利进行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加强领导,提升地位。在每年定期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工会工作专题会议和工会、政府联席会议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都认真研究近期工会工作,并对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重点研究,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绿灯。同时,区委还根据工会工作需要,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和惠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支持配合工会工作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区一直坚持提升工会的社会地位,配强工会的领导力量,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洛社镇总工会主席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做到了领导层次不降,工作力量不减。区总工会领导还担任区企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将工会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专项考核,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工会的政治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党工共建,壮大组织。我区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将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和作用,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将工会组织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工会覆盖面,夯实了工会组织基础。目前,全区工会会员总数142200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09677人),全区现有工会组织5060家,其中,独立工会1200家,联合工会161家。工会组建率98%,职工入会率96%,实现了正式建成运营企业工会组建全覆盖。

  二、健全网络,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工作格局

  近几年来,尤其是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由于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职工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劳动争议矛盾层出不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全区经济发展的隐患。为此,我区全力支持区总工会健全调解网络,并与区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实施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完善四级网络,落实劳调组织全覆盖。为贯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劳动争议调解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区总工会在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区、镇、村、企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其中,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了161家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纳入各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的统一管理,全区50人以上企业成立劳动调解组织1022个,工会专兼职调解员3802名,建制率95%。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区总工会立足本区实际,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与劳动仲裁、法院形成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联调机制。遇到重大集体案件,与当地基层庭、司法所、劳动所沟通,以“案结事了”为原则,并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现场出具调解书,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结案。去年5月份,在司法部门帮助指导下成立了惠山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聘请6位专职律师轮流“坐堂”接访,为职工提供直接、具体的法律援助和服务,通过资源共享,我区已形成“党委政府协商、工会调解、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司法援助”的优势互补工作格局,并将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纳入法制化、程序化的轨道。

  三、四调联动,诉调对接,创新灵活机动工作机制

  为支持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上取得突破,区委还积极鼓励和支持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在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总工会努力探索并形成了“四调联动”调解工作模式,与法院实现“诉调对接”,大大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2009年,区总工会和区法院联合成立了无锡市首家“劳动争议合议庭”。

  四调联动,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四调联动”调解模式,就是通过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联合行动和通力合作,尽最大可能把劳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区、镇(街道)两级工会的指导下,村(社区)和企业等最基层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劳资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并迅速将情况上报镇、区工会,在镇、区工会的指导下,及时化解矛盾。对于较复杂的矛盾纠纷,与区、镇、村联合行动,确保矛盾纠纷在区范围内解决。

  诉调对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诉调对接”就是把调解和诉讼有机结合起来,刚柔并济,增强化解矛盾的渗透性,提高化解矛盾的成功率。工会组织利用自身组织覆盖面广,人脉关系多的优势,在调解中运用多方关系,多种渠道做工作,便于渗透;法院在化解矛盾中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体现强制渗透作用。我们在诉调对接中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共享,增加化解矛盾的信息源。工会和法院都有自己获取多种信息的渠道,实现“诉调对接”后,区总工会和区法院定期互相交换信息,大大增加了信息量和信息源。二是简化程序,降低调处矛盾的成本。“劳动争议”案往往呈现案件多、涉及人员多,但大多数涉案金额小。如果大量的争议案进行诉讼判决,会涉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接案后立案、调查取证、开庭判决、执行等,其中会有一定的期限,也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因此我们对简单的争议案件快速处置,速调速结,当场处理,不仅大大降低了法院和工会的工作成本,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职工的维权成本。三是积极探索“四快二公”调解法,有效提升调解效率。“四快二公”即快速处置、快速调查取证、快速调解、快速结案,公平、公正。在快速处置中,为了做到迅速及时处置劳动争议案件,区法院和区总工会联合调处,在调处较为复杂疑难的争议案时,法院、工会、司法、劳动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多部门联合调处的办法,有效化解矛盾。去年,江苏霞客环保(无锡)有限公司因转产引发33人追讨经济补偿金、无锡长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34名职工讨要加班费等几起集体案件,就是在工会、劳动、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的成功案例。

  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是调处劳动争议矛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关键,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全区各级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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