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会劳调作用 促进劳资和谐双赢

时间:2010-5-25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中共无锡市崇安区委员会

  劳资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崇安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资关系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资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切实让工会主动担当起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动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的主导角色,促进了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崇安优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工会履行调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劳资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区委、区政府正确把握全区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特点和发展变化规律,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意见》,明确了工会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健全劳资双方维权体系、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优化和谐劳资关系服务机制、形成和谐劳资关系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进企业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区总工会负责牵头,区法院、工商联、经信局、人保局等11个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的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双确保”的目标任务,即:到2010年,确保全区基本建成和谐劳资关系工作体系和机制;到2012年,确保全区用人单位基本实现用工行为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集体协商机制完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依法履行基本职能,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途径。去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会和创建企业和谐劳资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部署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与此同时,从组织建设入手,全面推进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成立了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庭和6个街道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在全区42个区和235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协调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制度,为有效预防和调处劳资矛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基础工作,为工会有效开展调解创造必要条件

  我区坚持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崇安和谐发展、优化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关系崇安和谐稳定的突出位置。在各级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了劳动争议大预防、大调解的社会化格局和劳资矛盾调处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近年来,在建立健全区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推进各街道、各单位、各社区劳调会的组建工作,在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同步建立企业劳调组织,不断扩大区域劳调组织的覆盖面,形成了区、街道(直属单位)、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特别是在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以后,各街道全面推进街道和社区两级区域性劳调组织建设,明确了专兼职调解员,充实了基层劳调组织干部力量。目前,全区共建立企业劳调会308个,占独立建会数的99%,建立街道、社区等区域性劳调组织48个,组建率达100%。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是预防劳动争议、防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主动与劳动部门协调配合,把企业改制重组、减员增效、破产关闭以及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等引起劳动关系重大变化的问题作为预警的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区、街道两级工会共建立企业劳动关系预警联系点325个,并健全了自下而上的劳动争议信息员网络。通过落实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纠纷苗头。去年以来,全区各类劳调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78件,其中调解劳动争议321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5%以上。

  三是注重发挥劳资矛盾调处作用。近年来,崇安区各级工会主动融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积极与“大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建立了工会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融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了由工会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合力调处劳资纠纷的新型调处机制,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妥善调处了大批“法院顾不上、行政管不了、处罚易激化”的各类劳资矛盾,为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构建“和谐崇安”发挥了积极作用,彰显了工会组织在“大调解”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对接机制,为工会依法进行维权搭建工作平台

  为便于工会在劳动争议案上访、调解、仲裁、诉讼等全过程中进行维权,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帮助工会搭建全程参与调解的工作平台。近年来,崇安区积极探索建立劳资纠纷调处的多方对接机制,加强区总工会与信访、劳动、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信调对接、仲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信调对接”制度。充分发挥工会了解企业情况、掌握相关政策、便于与企业及职工沟通的优势,建立了信访部门与工会的日常沟通联系制度。对于信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中发现的劳资纠纷,首先由工会出面参与调解,了解掌握劳资矛盾发生的原因,提出调处解决的意见建议,达成当事人双方的相互谅解。近五年来,在工会参与调解的近百件信访中,大部分得到较好解决,有效避免了因信访接待处理不及时而造成的过激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仲调对接”制度。近年来,劳动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日渐增多,尤其是近两年出现了成倍增长的态势,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中的积极作用已日显迫切。面对这一形势,区委、区政府注重发挥工会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建立健全了劳调对接、仲调对接制度,对劳动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工会派员参与调解或裁决,或由工会负责首席仲裁。对调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共同协商,积极解决,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有效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成效。近两年工会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80多件,负责裁决劳资纠纷10多件,都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建立“诉调对接”制度。建立工会特邀调解员制度,把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引入司法诉讼程序,这是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突破、创新和完善。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崇安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省总工会《关于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意见》精神,建立了区总工会与区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选派3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会干部担任区法院特约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案庭前调解,积极探索非诉解决途径。三年多来,区总工会接受区法院委托或邀请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9件,其中,委托调解66件,成功调解53件,调解成功率在80%以上。探索积累的“调解五法”在全省推广,区总工会因此被省总工会、省高院评为江苏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广泛赞誉,有效避免了以往职工打赢“官司”丢掉“饭碗”的尴尬局面。

  我们将自觉围绕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时代脉搏,进一步发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优势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影响广泛、特色鲜明的活动,在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锐意创新,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为推进“精品崇安”建设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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