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创新机制

着力探索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新路子

时间:2010-5-25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中共无锡市南长区委员会

  近几年来,劳资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经济危机以来,导致一些科技含量低的传统型、出口加工型企业,特别是辖区内大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其劳动争议案件日趋上升,调处仲裁难度不断加大,给劳资双方健康和谐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为此,南长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构建平安和谐劳资关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并积累经验,取得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地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幸福南长、魅力南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基本情况

  近二年来,随着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优化发展的同时,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但受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不景气,影响到辖区部分企业出现销售下降、出口订单减少、业绩下滑、限产压产、开工不足等现象,造成一些企业减员、减薪,加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扩大了劳动者权利保护范围和补偿力度,因而辖区的劳资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并呈现出三“多”特点:一是经济利益争议多。纠纷多由劳动者追索工资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引起。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危机下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产品结构调整、限产减员引发的劳动争议多发。三是集体劳动争议多。由于城区内大批列入退城进园的企业,近两年均已涉及企业搬迁,一些职工因不愿到远离城区的新址上班,而与企业经营者产生种种不协调、不合作的现象,导致在平时积蓄的矛盾集中暴发出来,在这部分职工中产生“要与企业算总帐”的苗头。这类事件突发性强、人数多、处理难度大,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化解这类矛盾,就会造成这部分劳动群体不能理性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直接采取了越级上访、堵路等过激的对抗性行为,影响了社会稳定。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南长区委、区政府深刻意识到,纠纷若处置不当、化解不力,势必影响南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破坏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为此,南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安定生产、创造社会良好效益的角度出发,把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建设和谐平安劳资关系放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一方稳定”的重要位置上,全力支持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组织和协调优势,整合多方力量,全方位搭建工会工作坚实平台,从源头上预防、机制上化解、体制上消除不稳定因素,探索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新思路和好做法,努力实现“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求和谐”的目标,走出了一条“党政统一领导,工会牵头协调,部门全力配合、企业主动参与”的工作新路子。

  二、主要做法

  1.健全和谐劳资关系工作体系。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依靠政府推动化解矛盾是使劳资关系得到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南长区委、区政府面对矛盾,积极应对,及时出台多项举措,并督促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深化考核。去年年初区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区劳动人事局、区总工会、区经贸局等部门组成了“和谐劳资关系”创建领导小组,完善了由区总工会、经贸局、人事劳动局、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劳资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定期会办制度,研究解决劳资纠纷调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辖区工商企业相对集中的扬名街道先后出台了《关于创建和谐劳资关系街道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加强稳定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纲及“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将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工作纳入法制化、常规化管理轨道,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区委、区政府十分注重发挥好区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的作用,全力支持工会推进企业工资协商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机制完善,劳动者获得合法报酬。每年年初,就由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召开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并部署新一年目标任务。并由区政府对各街道、直属单位下发目标任务书。区委领导专门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为推动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全区各街道均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同级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重点,纳入考核体系。在平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指导并督促企业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全区建立工资集体制度企业已达885家,覆盖职工29000人,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形成。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95%以上。

  3.构筑职工维权保障平台。充分发挥南长区现有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和优势,通过“三个建立、三个完善”,力求在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工作上有新成效,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三个建立”:一是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增强维权的针对性。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工与企业用工单位劳资矛盾较突出等的情况,区总工会与区检察院共同搭建了农民工维权服务平台和建立了区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仲裁申诉书等免费性法律服务,专门编印并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指导服务手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工伤条例》等法律法规小册子,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和程序维权,避免越级上访。同时,充分发挥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会窗口的作用,增设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专门窗口,利用“12351”维权热线电话做好服务接访,与检察院协同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仅去年一年共接待来访50批(次),接待来访人数119人,其中农民工97人,化解各类劳资纠纷35起,解答提出的法律问题80多个。二是建立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增强调处的实效性。区总工会牵头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重点对一些较大、特大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同时聘请30名既有法律知识又有调解能力的同志为劳动争议调解员,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各街道工会也将建立或联合同级相关部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进一步增强调处的实效性。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增强庭外诉调的有效性。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劳动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南长区将着重在完善机制和深化工作内涵等方面下功夫,对法院在诉讼前的劳动纠纷案件,区总工会特邀调解员将进行前期介入,进行庭前调解,避免诉讼。一年来全区工会处置企业劳资纠纷案件41起,涉及职工102人,协助处理各类劳资纠纷21起,涉及职工72人,都得到了及时处理,参与调处劳动争议20件,参与仲裁6起,维护了企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和社会和谐。

  “三个完善”:一是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增强维权的预见性。制定出台了《南长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实施意见》,新增劳动关系预警联系点286家,劳动关系信息员298名。无锡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2009年6月份因道路拆迁关闭,70多名员工对公司实行的离职安置方案不满,采取了封堵厂门等过激行为,区总工会从所在街道工会劳动关系信息员处得悉此信息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工会,深入公司了解情况、稳定员工情绪、宣传相关政策、对公司安置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该公司员工得到了合理安置,公司也顺利关闭。二是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增强维权的长效性。区总工会在建立完善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的基础上,各街道法律援助站的组建率已达100%,工业园区、社区法律援助站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会法律援助小组(点)也正逐步建立,对困难职工因企业搬迁、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中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在今年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期间,工会组织发现某公司因搬迁拖欠28名农民工的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工会及时为农民工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经过法律工作者的努力和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及时支付职工加班工资、经济补偿和中、夜班津贴等费用9万余元,并为职工补交了社会保险费。三是完善工会信访工作制度,增强维权渠道的畅通性。以“12351”职工维权热线服务电话为载体,拓宽职工的维权途径,清名桥街道工会在全区工会中率先建立了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坚持每周定时接待来访,同时在设立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街道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设立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室,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及时协调解决,对企业职工合法利益做到了及时维护。

  4.凝聚和谐劳资关系合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配合。目前工商企业相对集中的扬名街道,已成立由工会、政法综治中心、司法所、劳动人事、经贸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与的指导和协调辖区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工作办公室,并按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三个工作组、一个指挥部、一个工作平台。三个工作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工作小组、劳动协商和职工维权工作小组、法律法规宣传小组。通过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创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和咨询等活动,提高了企业和劳动者对和谐劳资关系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和知晓度,建立劳动者诚信制度,倡导劳动者据实诉求,理性维权。一个指挥部:建立劳资关系纠纷调处指挥部,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突发案件的处置工作。其中扬名街道为加大调处力度,还聘请了6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辖区法庭专家组成的重大劳资纠纷协调专家组。一个平台:社区基层调处平台。为实现协调劳资关系进社区,南长区在全市率先在扬名各社区、集聚区设立了11个劳资关系工作站,各社区都聘请了专兼职劳资协理员进驻工作站,辖区规模企业设立了劳资协理员,他们集“宣传员、辅导员、联络员、调解员、信息员”多种身份职能于一身。在充分发挥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南长区委鼓励企业经营者在和谐劳资关系中发挥主体作用,要求企业不断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探索实践中,南长区委、区政府认识到,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既要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更要积极支持和依托工会组织,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网络的作用,整合多方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劳动关系的调处力度,逐步将劳资关系调处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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