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灵魂

——读《道德情操论》有感

时间:2010-5-2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蒋 红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重读《道德情操论》的现实意义,不是它能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平,而是它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和人性,从而建立起好的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地实现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

  温总理曾多次提到这本书,并且在接受采访时说到:我们要特别重视社会公平与正义,把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价值。在今年的“两会”上,温总理又说:“公平正义比太阳更光辉。”

  保障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使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这是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基本条件。

  保障公平正义,必须不断解决各种不符合公平正义的问题,同各种危害公平正义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是我们长期奋斗与追求的目标。(作者系市民政局职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