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常年免费为广大下岗失业、家庭困难职工再就业服务。
中心大厅设有常年服务窗口,并有与劳动部门联网的电子显示屏全天提供用工信息。从办理求职登记开始,工作人员便会予以全程指导、介绍供需双方面谈、直至录用。介绍就业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用工信息,及时向双方建议推荐,促成双方各得其所;二是每月会同劳动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举办的招聘会和“五一”、“国庆”等大型专场招聘活动。
前来办理求职登记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带好相关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证明等。
二是要及时反馈面试结果。求职者应按照推荐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洽谈。无论成功与否,均应将面试结果在3天内及时反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就业机会或已就业。
三是要参加招聘交流洽谈。求职者根据中心发布的招聘信息(广告)及地址、时间,直接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交流洽谈。
四是要办理登记备案。求职者经面试被录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七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心地址:清扬路1号(市工人文化宫内)。
求职咨询电话:8501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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