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势头良好

时间:2009-8-2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陈 朴

  自去年10月份以来,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滨湖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普遍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出现了减产甚至停产的状况,在给企业的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带来一定挑战时,也给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针对上述状况,滨湖区总工会从谋求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保障结合点着手,组织全区各级工会从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工资协商春季签约”活动。

  考虑到企业效益下降直接影响职工收入和企业可承受力及持续发展后劲,今年启用的工资协议新文本在原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劳动报酬的基础上,增设协商企业的最低工资、保障弱势职工利益的工资协商。同时为彰显工资协商在促进劳资双方共建共享、同甘共苦中的作用,本着“首保岗、次保薪、再保增”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灵活务实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按照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要求,明确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略有波动的企业,争取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生产任务暂不足的企业,就职工培训、轮班休息、放长假等事项进行专项协商,并约定相应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生产经营面临严峻困难的企业,争取不裁员或少裁员,不减薪或少减薪,力保职工岗位,力保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滨湖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建制覆盖普及化、工资协商理性化、协商程序规范化的特点。目前,全区有4285家企业签订了工资协议,签订率达99%,覆盖职工12.95万人。尽管还有1725家企业的协议工资没有得到增长,部分企业还出现了下降,但劳资双方在协商“不增长”的过程中,优先考虑了一线职工的工资报酬。400多家企业一线职工的平均收入高于全厂职工年度平均收入。1000多家企业明确职工最低收入高于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企业弱势职工群体的生存权益。全区工资协商工作已从当初的“形式签约”逐渐步入了民主、规范的轨道。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从今年签订的工资协议情况来看,职工工资的增长趋缓,但不少企业表示,工资协议只是规定了必须达到的工资额度,今后随着生产形势的好转,我们将随时提高工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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