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 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

时间:2009-8-2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宜兴市总经审办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经审监督的职能作用,掌握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促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期,宜兴市总经审办专门对15个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工会经费直收单位开展了工会经费收、管、用调查。

  调查发现,大多数单位领导能支持工会工作,经费基本能足额计拨上解,并且在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下,经费上解数也逐年递增,他们对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认识也逐步提高。但也有部分单位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存在偏差,只计基本工资和在职职工工资,上解不足和拖欠经费;经费直接从行政账划出,造成工会账务架空;经费开支范围随意扩大。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觉性,造成开支混乱等等。

  应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加大对《工会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上不仅要侧重于工会内部,而且要在工会系统之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工会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识到工会经费拨缴是法的要求,是应尽的义务,要不断宣传,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关心,争取各方支持。

    二是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经审会作用。通过深入调研,抓住重点,借助执法部门等力量,以“三查一补”为主要形式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查审计工作,围绕“上审一年,下审一级”、“审往年、促当年”、“查漏补欠”等经费计拨审查上展开工作,使之形成审查惯例,通过依法督促,促进工会经费《条例》的贯彻执行,使经审工作在服务工会大局上充分体现务实性和灵活性。

  三是加大收缴力度,依法督促工会经费上解到位。按《工会法》要求计拨、上解经费,不随意改变上缴额度,尽量做到应收尽收,使经费收缴能按正常规律运作。并通过选树典型,运用激励机制等多方式、多形式地开展工作,在积极探索经费直收单位工会经费40%及时足额上解的同时,逐步帮助解决基层工会60%留成经费难到位的问题,使工会经费真正落到实处,为服务工会工作全局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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