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 2013-12-2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无锡市总工会

DSC_6807代表们鼓掌通过大会相关决议.JPG  

(2013年11月28日 无锡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通过)

  无锡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批准管海燕同志代表无锡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无锡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工会财务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推进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严格工会资产监管,不断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工会履行各项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夯实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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