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 2013-12-2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无锡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28日 无锡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通过)

8、十七届一次经审会议 (1).JPG

  无锡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批准周国祥同志代表无锡市总工会第十六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无锡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全市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坚持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为指引,紧密围绕无锡工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对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为职工、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在推进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工会经审工作,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职能作用,促进工会经费的严格管理和规范运作。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职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能,维护工会各项经济活动和资产安全运行,为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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