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工资集体协商“三商三保”成效显著

时间: 2013-06-0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孙 宇

  惠山区洛社镇总工会联合镇人保所于今年3月份在全镇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商三保”(一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保职工合理收入;二商劳动定额标准,保职工正当休息权;三商工资增长幅度,保职工增加收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镇工会分五组指派相关人员集中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进一步提高协商水平和能力、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和典型、提高协商质量,全面完成上级目标任务。

  至4月9日,全镇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140份,覆盖企业职工43171人,全面实现百人以上企业单独建制率100%,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登记率100%、建制企业建立电子档案100%和协商“三统一,四到位”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调动了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促进了企业科学健康发展,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和谐,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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