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13-03-26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许建元

  南长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广大工会工作者本着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的高度自觉性,知难而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先建制、后规范、再深入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步推广工资集体协议的实施;认真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积极反映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不断丰富协商内容,督促企业和职工履行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南长区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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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区共有建会企业916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916家,占已建立工会组织的100%,涉及职工32500人;其中单个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企业数545家,覆盖职工29454人;区域、行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建制数38家,覆盖企业371家,覆盖职工3046人。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党政工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南长区非公企业较多、农民工较多,企业用工不规范、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一般,效益不景气等原因虽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但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大。面对这种形势,区总工会统一了思想认识,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本地区职工基本权益和促进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研究部署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区成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分管领导共同组成,从根本上保证了工作顺利完成。

  2.规范签订程序,积极开展平等协商。调研中了解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高的单位,都十分注重规范签订程序,抓住核心问题,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南长光明集团、穆桂英等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重点突出平等协商,解决了工资标准、增长幅度、福利、休假、加班管理、健康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保障了职工利益,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共赢。

  3.贴近企业实际,不断细化工资协商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大力推行企业工时定额、计件工资协商、专业科技人员工资协商,注重企业公积金缴纳基数和职工福利待遇的协商,积极探索企业内部一般管理人员工资协商和开展年内多次协商、复合协商和积极推行职工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区各工会组织,以建立和发展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建立规范有序的维权机制为保证,以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和方法,使集体合同制度在有工会组织的部分企业中得到推行,并获得了创新发展,使这项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内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和载体,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稳定了劳动关系。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归属感,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实行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大量增加,职工收入普遍增加,2009年部分企业由于受经济浪潮的影响,职工工资得不到增长,今年随着工资集体协议不断规范和完善,许多企业确定了年增长机制,职工福利待遇也逐步提高,企业的劳动关系日趋和谐。二是促进了企业发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行,激发了职工劳动热情,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为企业带来了更大效益,促进了企业经济发展。服装加工、餐饮管理、机械制造等企业效益不断增加。三是提高了工会地位。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后,工会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工会的凝聚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形象与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反映: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后,职工对工会的态度明显不一样了,觉得工会能够维护职工权益,主动和工会联系交流;一些职工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减少了浪费,提高了效率,维护企业健康发展。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保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职工们说,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是一件大实事,为我们解决了多年想说而又不敢说的问题。经营者也表示,集体协商把我们引上了与职工协商解决矛盾,和谐共赢,共谋企业发展的正路。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本次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我区在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难点问题,表现在:社会各界对集体合同制度的认同感有差距,签订和履行工资协商存在着一定的阻力;有的企业单纯追求建制,忽视提高集体协商水平和协商协议质量,致使协商协议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部分企业工会在增强集体协商主动性、提高集体协商能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方面还有待改进;推行工资协商工作的机制还不灵活,工会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企业行政认为工资协商束缚企业手脚,无法接受,相当一部分外企老总对推进工资协商工作最核心的问题即工资集体协商存有异议;一些工会干部认为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太难,对工作不积极;有的职工认为集体合同没有太大作用,签了也白签,也有职工担心失去就业机会,不敢提出心里愿望,缺乏参与热情。产生这些认识上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集体工资协商制度自上而下的推行方式导致工资协商协议缺乏原动力,致使一部分人对工资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缺少正确认识。二是有畏难情绪。一些非公企业认为职工流动大,开展协商有困难;一些工会干部害怕得罪企业,心存畏难。三是职工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弱及对工资协商制度的认识不足,导致职工对工资协商工作的漠不关心。

  三、对策和建议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工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民生问题,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明确要求,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我们认为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紧紧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优化集体合同工作环境。二是要加强领导,以推进《工资协商示范文本》和规范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提高工资协商质量。三是要加大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扩大工资协商覆盖面。四是要建立完善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服务指导,开创南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局面。(此文获2012年度无锡市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作者:南长区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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