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职工群众 倾力维权服务

——记“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无锡市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曹琪

时间: 2013-02-2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华婕 周代平

  2002年7月,曹琪同志经公务员招考进入无锡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十年来,他忠实地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宗旨,把党的关怀、工会的温暖传递给了需要帮助的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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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头参与,推动地方立法。在《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论证过程中,曹琪作为起草领导小组成员之一,认真履行地方立法工作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获得主管领导的高度肯定,众多建议被采纳。2007年,《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出台后,他又主持起草了《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释义和《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一线,致力普法宣传。在普法工作中,曹琪注重把普法教育向基层和企业延伸,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数十次送法到企业、到工地,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宣传手册6万本,解答各类法律问题5000多个;组织开展了全市职工《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知识竞赛,提高职工对工会法律的知晓率;在无锡《江南晚报》、《无锡工人》、市总网站等媒体上开辟法律法规政策问答等普法类专栏,并撰写政策问答和维权案例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法规,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履行职能,开展维权服务。在工会劳动争议机制和阵地建设上,曹琪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深入调研,创新了一套完备的工作体系,加大劳动争议阵地的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庭实体化,使无锡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和调解庭建设成为全省标杆。2009年,省总在无锡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无锡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解工作模式。2007—2012年期间,他连续六年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开展大规模的工会劳动监督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费等。2012年,省总、全总先后在无锡召开工会劳动监督工作推进会,推广无锡的经验做法。他积极为职工搭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无锡市工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推动全市工会建成多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他还利用业余时间为全市工会干部编纂了法律法规汇编(一)、(二)、(三),和《政策法规问答手册》,下发至基层工会。十年来,他接待职工法律咨询3000人次,调处的劳动争议600余件,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担任首席仲裁员办案380余件,为职工讨回加班工资、工伤款、补缴社会保险费等近千万元,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公职律师。

  近年来,曹琪先后获得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无锡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江苏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江苏省模范劳动争议调解员等荣誉称号,今年1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联合授予他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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