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镇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四个百”

时间: 2012-11-2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孙 宇

  惠山区洛社镇总工会联合镇保障所全面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过“集中要约”、“上代下约”和“同级要约”等形式,分五组指派相关人员集中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强化工资专项协议的订立、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效。

  全镇今年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120份,覆盖企业职工41257人,全面实现上级“四个100%”(即续签率100%、百人以上企业单独建制率100%,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登记率100%、建制企业建立电子档案100%)和协商“三统一,四到位”的工作目标,有效保证了全镇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工资有所增长,维护了职工的经济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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