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建会月”行动 喜迎十八大胜利召开

时间: 2012-10-06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本刊编辑部

  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为更好地贯彻“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全面完成全总、省总和市委下达的2012年度建会入会目标任务,无锡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建会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9月为全市工会“集中建会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年建会入会的目标任务,以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在“集中建会月”活动中,各级工会要抓住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经济社会发展给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带来的机遇,加大力度,攻坚克难,集中时间抓组建,集中力量抓落实,切实把“集中建会月”活动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扎实开展集中建会行动,大力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确保全市全年组建工会4000个、发展会员10万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各基层单位要积极挖掘和探寻新的增长点,如外资企业、各类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商贸楼宇、专业市场、建筑工地、新开工项目、新社会组织(各类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商贸三产、物流业、连锁超市、出租车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服务外包企业等;在入会对象上,要大力吸纳农民工、劳务工、“三高群体”等人员加入工会;在建会形式上,要按照“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要求,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如楼宇工会,市场工会、项目工会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工会组织的广覆盖。

  通过“集中建会月”活动,各级基层工会要不断深化“党工共建”机制,深入开展“三公开四统筹”活动,有效整合党工建设的各种资源和手段,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要主动争取工商、税务、劳动、商务、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督促企业依法建会的联合推进机制,推动工会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扬人大执法和政协的监督作用,抓住劳动法律检查、法人登记、经费代征、活动吸引、工资协商等时机,依法推进工会组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四个无锡”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1、梁溪河畔  副刊编辑:林水芳.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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