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寻帮助工会联手帮其渡难关

时间: 2012-03-2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董 戈

  2011年3月28日,4名工人来到洛社镇总工会,要求工会为他们维权。

  原来,他们是惠山区辖内某公司职工,公司早在两年前就因效益不好停产,职工休息在家领取300元的基本生活费。几年来,公司共计拖欠他们的工资11.6万,他们原想只要公司正常运行,他们早晚总会拿到这笔钱的,但公司目前已面临因资不抵债而破产,他们这十几万的血汗钱眼看就要泡汤,这不能不让他们心急如焚。他们找公司,公司说,都破产了,哪来这么多钱给你们啊;找相关部门,一直无明确答复;他们咨询了工会,工会建议他们先打官司,从法律层面得到支持。于是他们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下达了民事判决书,支持了职工的诉讼请求。但这时,公司资产已被法院查封,因欠银行债务,账户被冻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咨询律师,律师分析了案情却说无能为力,职工失望之极,但仍心犹不甘,甚至想哪怕能拿到一半工资也知足了,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分别找到了区、镇两级工会,想请他们的“娘家人”为他们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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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镇两级工会详细了解情况并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根据该公司已进入资产拍卖清偿债务阶段的情况,商议决定,一方面区总与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能否在该公司资产拍卖清偿债务时优先支付职工拖欠工资,另一方面由镇工会向镇分管领导汇报,通过镇党委、镇政府牵头,召集法院、银行、村委、企业、工会召开现场协调会,确保拍卖的资产能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防止其他债权人抢先兑现债务,会上镇分管领导当场拍板,保证一个月内把拖欠的职工工资全额兑现。经过一个月的协调、沟通、督促,4月底,这4名职工终于全额拿到了11.6万欠薪。事后,这4名职工专程到工会来表示感谢,感谢工会的尽心帮助才使他们这么快拿到全额工资。  

    【案件点评】

  本案所涉公司已进入资产拍卖清偿债务阶段,但公司债权人很多,能不能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是比较棘手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工会的力量显然是很难办到的。为此区镇两级工会积极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靠政府的力量协调方方面面,督促案件的顺利解决,这不失为一良策,通过全方位的维权来维护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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