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6%

时间: 2011-03-3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许国清

  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市建制率达96%,实现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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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工作是“八个一”:集中开展一次《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活动,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下达一份《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书》,年中组织一次全市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查,年底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组织一个月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组织一次“目标责任、自主创新”评价交流活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一套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第三个“三年工作目标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一套实施《条例》的评估考核、监督检查制度;开展一千名职工协商代表培训活动。

  广泛开展和谐劳资关系创建活动,全市动态创建参与率达96.5%。

  一是组织举行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企业现场交流会。二是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园区和街道(镇)。三是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建章合格率达90%,中小企业建章率达95%。

  进一步探索和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制度联建、实施联动、功能互补、效果倍增”。

  一是国有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坚持职代会,确保建制率100%;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达96%以上,非公企业实行劳动者权益公开制度达92%。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三是发布无锡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流程和运行规范。四是指导和协调改制企业、退城出市、退城进园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民主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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