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时间: 2010-10-2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卞正环

   劳动争议重在预防。可劳动争议不可能一件也不发生,关键在于及时妥善解决。所以,工会组织要积极作为,主动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江阴市总工会着力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访调对接。江阴市总开设职工信访接待室,派专人进行接访,并建立了市总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镇(街道)总工会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或法治综治中心设立职工信访接待窗口,在接待职工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化解劳动争议。去年,市总职工信访接待室与市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直接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信访300多件。

  调调对接。江阴市总主动协同各种调解力量,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一是工会调解的上下对接。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后,江阴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意见》,市总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镇(街道)总工会和村(社区)工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工业园区、行业和企业分别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江阴已建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228家,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2263名。企业发生的和市总接到的一般性的劳动争议,先由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逐级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市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市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对基层工会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劳动争议依法进行调解处理。从2008年开始,江阴市总实施“千员培训计划”,每年轮训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1000名,今年开始实施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计划,努力把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成为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场所设施、工作制度“四健全”和调处成功率高的调解组织。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和直接调解群体性上访事件、劳资纠纷共712件,涉及职工850人,调解成功652件,涉及金额568.25万元,调解成功率91.6%。二是工会调解与其他调解的对接。当前,江阴市总正在参与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将工会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以进一步提高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效率和社会作用力。

  诉调对接。2008年4月,在双方的共同筹备下,江阴市人民法院在市总设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江苏省首家),配备4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巡回审判庭有选择地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市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与此同时,市总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设立调解庭,配备3名专兼职调解员,具体负责法院委托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总和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了工会首席调解员、职工维权合议庭(选派了2名工会干部担任巡回审判庭陪审员)等一套委托调解工作制度,努力将有关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诉前调解、在诉中调解。两年来,江阴市总劳动争议调解庭已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5件,成功调解28件。此外, 市总劳动争议调解庭与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经常会商,着力调处化解没有提出诉讼要求的劳动争议。今年上半年,市总劳动争议调解庭调处劳动争议案件80件,调解成功72件,涉及金额36.3万元。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市总工会和市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签订了《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协议,建立了和谐共建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

  裁调对接。市总劳动争议调解庭积极调解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转交的劳动争议案件,市总还派出1名工作人员,经常性的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在市总的推动下,夏港街道和顾山镇于去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由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委托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庭共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这两个调解仲裁庭建立一年来,已接受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64件,调解成功率100%,涉及职工152 人、资金174.7元。经过市总的积极争取,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建设被列为2010年度法治江阴建设“实事工程”项目, 9月底以前全市17个镇(街道)都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从而实现劳动争议裁调在镇(街道)的直接对接。

  裁诉调对接。为了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和资源,扩大劳动争议调处的诉调对接机制和裁调对接机制建设成果,江阴市总正在会同市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探索 “裁诉调三位一体”化建设,在条件成熟的镇(街道)建立“三庭同建”、“三员同驻”、“三家同调”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即在同一个地方同时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仲裁庭、工会调解庭,由法庭、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共同调处有关劳动争议,在其他镇(街道)则建立由法庭、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会商、派员共同调处劳动争议的制度。

  援调对接。市总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并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市总职工援助律师团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定期接访(分别为每周的周三、周五)和不定期约访制度,派出律师在市总接受来访职工的法律咨询,调解劳动争议,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上半年,市总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为职工办理了8件援助案件,涉及资金22.43万元。周庄镇总工会于去年8月成立了无锡地区第一个镇级职工法律援助团,其他镇(街道)总工会则聘请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等服务。周庄镇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建立一年来,已为职工办理了6件法律援助案件。(作者系江阴市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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