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管理机制的思考

时间: 2013-10-0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 王永君

  随着新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如何建立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体制,创新工会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的关键。

宜兴市总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JPG

  一、当前工会干部队伍选配协管的现状

  全市18个镇、园区、街道在同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均成立了总工会,配备了相应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全市210家村级工会和80多家社区工会主席均有村或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兼任。全市选配有党支部专职副书记的企业,均有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实现了党工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从而全面提升了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在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当前新的经济形势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兼职的多,放在工会工作上的精力难以集中,难以确保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工会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二是基层工会主席变动性大。部分工会主席任期未满就被调离岗位,导致工会工作缺少连续性。基层工会主席调动时没有及时报告上级工会,造成上级工会的被动性。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缺乏有效机制。

  三是一些工会主席在任期内作为不大,作用发挥得不好,使企业职工看不到工会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上级工会缺少应有的考核监督机制。

  四是部分镇级工会和基层工会主席年龄偏大。有的镇级工会主席是从党委岗位上退下来的,自身就有一种退居二线的想法,开展工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工作难以到位。

  五是工会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工会干部学习力不够,民主意识不强,对工会的业务知识没有很好地掌握,对职工群众的要求不能及时了解,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缺乏解决难题的本领。

  二、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选配协管的思考

  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对新时期工会地位和作用的科学判断,明确了新阶段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途径,是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飞跃,也对加强新形势下的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思考之一,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选配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基层工会干部的选配直接影响到工会工作的开展,关系到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有的基层单位在选配工会干部上存在随意性,没有真正把政治素质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选配到工会干部岗位上来。有的单位把工会干部岗位错误理解为安置性岗位,把那些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又不好的同志放在工会干部岗位上,导致工会工作难有成效。有的单位让一些法人代表的亲戚作为工会主席的人选,导致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思考之二,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保证。工会协助党委管理工会干部,是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中形成的有效的制度,上级工会应该主动协同党组织做好下级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及时掌握下级工会干部的动态情况,确保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

  思考之三,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会干部一经选配到位,上级工会就必须及时加强培训工作,组织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上岗培训,组织工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也可以组织工会干部进行交流考察培训,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技能。要积极组织工会干部投身学习型工会的争创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学习力和创新力,培养工会干部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

  思考之四,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上级工会在做好工会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还要经常性地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做下级工会干部的知心人,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思考之五,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考核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机制。如果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缺乏应有的考核措施和激励机制,就不能全面掌握基层工会的实绩,很难了解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不能及时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的实际状况,不能真正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思考之六,切实抓好工会干部的维权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保障。在企业改制和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着少数工会干部的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上级工会应该按照《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基层工会干部撑腰说话,依法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工会干部队伍管理机制的对策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就必须创新工会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抓好任前考察。在确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人选前,上级工会要会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人选加大联合考察力度,真正把那些热爱工会工作,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选配到工会领导岗位上来。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制定的全市工会干部协管制度,按相应的职级要求配强配好工会正副主席。

  二是限定任职年龄。根据《基层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在干部配备上的有关实际情况,镇园、系统、联合、直属工会及基层、村级、社区(联合)工会的正副主席应有一个最高任职年龄,这样可以避免工会主席年龄过大的情况。

  三是报告调动情况。镇园、系统、联合、直属工会及基层、村级、社区工会正副主席如有调动情况的,所在单位工会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上级工会经过调查认为符合《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可以同意,如违法的应督促单位进行纠正,确保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维护工会干部的正当权益。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上级工会应加大对下级工会干部的考核力度,在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同时,对工会正副主席的个人全面情况进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考核,可以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不合格等档次,可与会员民主评议建家和工会主席结果结合起来。上级工会可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下级工会所在单位。评为优秀的方可申报工会各类先进。

  五是推行主席直选。在百人以下基层工会中试行工会主席直选制。各镇园、系统工会在抓好试点成功基础上积极推行。可以在工会代表大会上先直选工会委员,再通过代表在委员中直选主席,也可以直接在工会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此文获2012年度无锡市工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作者单位:宜兴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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