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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无锡市市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名单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6-07-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经个人申请、单位(街道)工会初审,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复核,以下职工符合《无锡市市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救助条件,拟给予临时救助。

  姓名:关明山,工作单位: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困难原因:本人患重大疾病,年度自负医药费10.49万元。拟给予临时救助金12000元。

  说明:自负医药费是指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7月13日—7月15日。凡对以上职工给予临时救助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向无锡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无锡市职工服务中心电话:0510-85013391。

  

无锡市总工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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