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关于印发《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锡工发〔2026〕3号

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无锡市总工会       

  2026年6月8日         

  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4〕20号),切实发挥好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产改联席会议”)作用,参照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机制,现制定新时代无锡产改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规则

  (一)会议制度

  1.市产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产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2.市产改联席会议议题由市产改办(市总工会)提出建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产改工作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市产改工作推进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政策文件等。

  (二)参加对象

  1.市产改联席会议邀请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其他相关单位;会议情况及时向市委和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报告。

  2.市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邮政管理局等19家单位。

  (三)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力量,指定联络人员,及时向市产改办(市总工会)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市产改办(市总工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研究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互通信息,将涉及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统计数据及时报市产改办(市总工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1.市委组织部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吸纳劳模工匠、技术能手等优秀分子入党,通过提高工人党员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增强其政治参与;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教育培训;加强产业工人党组织建设,推动在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等建立党组织,完善产业工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从产业工人中选拔和培养优秀干部,为产业工人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2.市委宣传部持续加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加强先进典型、经验举措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宣传力度,创作出版、制作播出更多反映产业工人风貌的优秀文学、舞台艺术、网络视听和影视作品。

  3.市委社会工作部推动企业党建与产改深度融合,加强新兴领域的党组织建设,提升“三新”组织党建质量,确保党对产业工人队伍的领导。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

  5.市教育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加强职业教育相关制度;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推动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为产业工人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就业渠道;参与“劳模工匠进校园”工作,推动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纳入大思政课工作体系,支持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兼职产业导师。

  6.市科学技术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科研项目,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发放科技创新券支持等方式,充分鼓励企业吸纳产业工人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素养。

  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8.市财政局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

  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产业工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工人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组织开展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劳动关系协调与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指导企业合理确定产业工人工资水平和收入分配制度,保障产业工人劳动报酬权益。

  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多元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产业工人在锡留锡提供住房保障支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保障建筑产业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地管理水平。

  11.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政策,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保障产业工人在交通行业的就业、安全与健康等合法权益。

  1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全产业工人职业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产业工人身心健康。

  13.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市属监管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鼓励产业工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创造。

  15.市委党校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支持和参与“职工大思政课”建设。

  16.市总工会牵头推进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制定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政策、体制机制;负责产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17.团市委加强青年产业工人队伍培养、教育,壮大青年产业工人队伍。

  18.市工商联指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所在民营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所在民营企业健全产业工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机制。

  19.市邮政管理局贯彻落实邮政快递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政策,保障邮政快递行业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为产业工人提供更好工作环境和发展机遇。

  同时,市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产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按要求参加会议、调研、培训、评估(督查)等,指导督促本系统本单位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产改联席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产改工作联络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产改工作要求,汇总本单位推进产改工作进展、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工作计划等情况。

  二、日常工作规则

  (一)工作机构

  产改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牵头抓总。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全面统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总工会分管领导负责工作推进实施,确保扎实有序开展。市总工会产改工作办公室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产改日常工作相关文件由市总工会领导签发,市总工会代章。

  (二)工作职责

  1.加强与市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沟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开展课题调研、数据统计分析、项目合作等,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情况。

  2.开展政策理论研究,起草讲话、文稿、辅导报告、向市委和省产改联席会议的请示报告;对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3.筹备产改联席会议、产改工作相关会议(调研)等,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定期组织产改专题培训。

  4.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研究汇总落实举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跟踪掌握工作进展,进行工作总结。

  5.及时梳理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及时向省和市相关单位报送;征集和推广无锡产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调研成果等。

  6.在按程序请示同意后,实施全市产改工作情况评估(督查),及时做好结果反馈,指导解决突出问题。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义,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新的起点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摒弃形式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聚焦事关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