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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无锡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9-01-15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       字号:[ ]

锡工发〔2019〕1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正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创新创业工程,宣传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职工在无锡当好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无锡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及名额

  1.“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从中推荐选树3个有突出贡献的授予“无锡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2.“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80名,从中推荐选树3名有突出贡献的授予“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3.“无锡市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5个,从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团队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方式

  2019年度无锡市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通过分配名额和推荐名额(附件1)两个渠道开展。

  1.分配名额。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根据名额分配数量,等额推荐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

  2.推荐名额。以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作为推荐的主要渠道,市总工会通过单位推荐,组织推荐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参与评选活动,扩大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本次推荐名额为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8名。

  三、推荐条件

  1.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以车间、班组、科室为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

  2.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遵纪守法,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参与立功劳动竞赛,各类技术比武、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

  3.无锡市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主要负责人以女劳模(含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金牌工人(首席技师)为带头人的职工技能和技术创新工作团队,创新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或得到省级以上有关方面表扬奖励,并产生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提高女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

  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的推荐,原则上不重复推荐。被推荐的班组(科室)所在单位存在未建工会和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当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无锡市工人先锋号、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章、无锡市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推荐必须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荐上报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中产生。

  四、推荐程序

  1.分配名额推荐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初评,同级工会审核,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同意,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市(县)区总工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审核,再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部)。

  2.推荐名额要求江阴、宜兴、梁溪区总工会推荐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各2名,其他区总工会各推荐1名,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有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可以进行申报推荐,经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再补填登记表;所有名单经市总工会审定后在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

  3. 各市(县)区总工会推荐“无锡市工人先锋号”、“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章”、“无锡市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候选集体和个人各1个(名),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有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可以进行申报推荐,并报送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部),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拟定名单,提交市总工会审定。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推荐。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推荐条件、分配名额和推荐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企业,面向一线女职工的原则,并注意向女职工较集中的行业、新兴产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倾斜。

  2.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3.按时填写各项表格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格(一式两份),事迹栏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另附事迹材料800字以内。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均需提供一张900KB以上、画面清晰、生动的工作场景照片(电子版)。

  请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于2019年1月28日前将登记表、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及相关照片(电子版)通过市总工会OA系统或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工作QQ群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纸质材料(登记表、推荐表、公示材料)以快递形式同时寄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人:李晓虹,联系电话:82720105

  附件:

  1.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名额分配表.docx

  2.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docx

  3.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docx

  4.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推荐表.docx

  5.无锡市女劳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docx

  6.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7.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无 锡 市 总 工 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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