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07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

锡工办发〔2018〕44号

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规则(试行)》,扎实推进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锡保〔2018〕11 号)的要求和市总工会年初保密工作的安排,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将8月上旬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明确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

  2.是否制定单位保密制度。

  3.是否在非涉密计算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4.是否确定和及时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落实相关管理规定。

  5.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是否完整。

  6.销毁涉密载体是否经过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是否送交市总工会办公室集中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

  7.是否存在私存国家秘密载体的情况。

  8.是否按要求及时向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送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市总工会保密委员会将于 8 月中旬开始对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力争全覆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学习《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准确把握工作标准和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真督实查,真查真改,真见成效。

  3. 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信海  联系电话:82705206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