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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7-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锡工办发〔2018〕43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干校、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现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苏工办〔2018〕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7月至9月期间,开展以“阳光就业•扬帆起航;金秋助学•工会相伴”为主题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突出帮扶重点,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人生新旅程•工会伴你行”助学系列活动,通过“关爱•圆梦”工程、送“暖心车票”、送“励志导师”等方式,为困难学子提供入学车票,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劳模学子结对等帮扶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子女,要以多措扶持就业为重点,提供一系列就业信息、就业服务,助其打造立身之本。

  请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于8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2018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以及两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虞慧娅,联系电话:82702903。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江 苏 省 总 工 会

苏工办〔2018〕121号

关于开展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全国总工会部署,省总工会决定,2018年7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阳光就业•扬帆起航 ;金秋助学•工会相伴”为主题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掌握情况,精准制定帮扶措施

  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关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整体工作实效。各级工会要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排查、精准施助。一是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其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的精准度。二是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三是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二、加强政策对接,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和政府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措施,形成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同时加大对各地促进就业及助学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督促力度,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一是梳理政府部门促进就业、教育资助等政策规定,对困难家庭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和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进行专门解读,精准宣传到困难职工家庭,让他们了解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相关助学政策。二是推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落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三是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扩面,督促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四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奖、助、贷、勤、补、免”等助学政策覆盖范围,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

  三、拓展服务渠道,多形式扶持就业

  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子女,要以多措扶持就业为重点,助其打造立身之本。一是发挥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作用,用好互联网平台,坚持服务窗口常态化帮扶与开展活动阶段性帮扶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帮扶相结合,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高质量的就业信息。二是组织尚未就业且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供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系列就业服务。三是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和爱心企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加大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力度,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创业意愿和能力,设立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突出帮扶重点,多方面提高助学实效

  在助学活动中,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整合各种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延伸助学链条,增加帮扶工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既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和学业,又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品格培养。加强对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

  (一)广泛开设“暑期课堂”。一是发挥工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发动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与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子结对辅导学业,发动培训机构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优惠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二是组织困难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展览馆、优秀企业,举办人身安全及防范意外伤害、爱国主义教育、法制礼仪教育、科技创新课堂等讲座,帮助他们开拓眼界提升能力。三是组织困难学子参加座谈会、聆听劳模故事、参与公益活动等,激励他们奋发图强,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帮助培养健全独立的思想人格。四是着眼解决职工假期看护子女的现实困难,依托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单位,通过引进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为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子女提供全日托、晚托、暑托等各类形式的托管服务。

  (二)搭建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学费资助、学业辅导、心理关怀等系列关爱活动,把外来农民工子女、本地留守儿童等纳入工会帮扶工作体系,给予关怀帮助。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要加强协作,通过协调联系用工单位联动开展“欢聚时光——金秋助学•农民工亲子专场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包括增长知识、自我成长、心理慰藉等在内的帮扶服务。

  (三)在困难职工家庭新入大学子女中,开展“人生新旅程•工会伴你行”助学系列活动。以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大专以上新入学子女为对象,在开展经济资助的同时,通过送“暖心车票”、送“自强岗位”、送“励志导师”等方式,为困难学子提供入学车票、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劳模学子结对等帮扶服务。

  各级工会要在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过程中,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基层工会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按时间节点做好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请各设区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于9月7日前,将本地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以及两项工作情况总结报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曹佳丽,联系电话:025-83536235,电子邮箱:1257316750@QQ.com。

  附件:

  1.2018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

  2.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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