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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开展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7-09-20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

锡工办发〔2017〕47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开展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工办〔2017〕114号)、《关于成立全省工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工办〔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司其职,确保一方平安。

  各地、各单位自查统计表、自查总结材料于10月9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各单位积极实时报送大检查有关信息。联系人:吴建国,联系电话:82725815,电子邮箱:13665101885@163.com。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9 日

关于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开展工会系统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

苏工办〔2017〕114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工会机关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系统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开展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厅字〔2017〕23号)要求,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向纵深推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成立全省工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工办〔2017〕111号)执行。

  三、检查对象

  各设区市总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情况。

  四、检查方法内容

  主要采用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形式,填写检查(自查)内容评分表(见附件1),形成检查(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检查总结材料、信息简报等。

  (一)省安委会、全总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1.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要求,配合、参与地区安委会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2. 按照《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苏工办〔2017〕110号)要求,落实全总文件精神情况。

  (二)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情况

  1.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制订工作。

  3.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推进群防群治。指导督促企业将职业病防治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4.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推动基层工会履行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十项要求情况

  1.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企业工会要依法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配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2.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群众举报和建档跟踪、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3.畅通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渠道。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等职代会保平安活动,推进规范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4.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生产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侵害职工生命健康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发挥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作用。引导职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权利,承担相关义务。发动职工立足班组岗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6.推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参与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配备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关爱职工劳动健康活动。

  7.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协助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8.组织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双十”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丰富职工安全文化生活。

  9.维护工伤和职业病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报告职工工伤事故、职业危害事件并参与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督促采取改进措施。

  10.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通过与企业民主协商,根据合法合理原则,确定加班加点时间。

  其中(一)(二)项检查各地总工会,(三)项检查企业工会。

  五、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9月30日)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本地自查自改。各地要对辖区各县(市、区)总工会进行全覆盖普查。

  (二)互查促改(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地理位置临近便于开展工作原则,分为四个互查小组。第一组,南京市(组长单位)、镇江市、扬州市;第二组,无锡市(组长单位)、常州市、苏州市;第三组,徐州市(组长单位)、连云港市、宿迁市;第四组,南通市(组长单位)、淮安市、盐城市、泰州市。

  第一组检查第二组,第二组检查第三组,第三组检查第四组,第四组检查第一组。

  互查小组由组长单位总工会副主席带队,组员为其他设区市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同志,检查小组人员(含联络员)控制在5人内。检查相应的设区市总工会,抽查所辖2个县(市、区)、2个乡镇(街道)、2个企业。

  组长单位要制定检查方案,主动联系组内成员单位及被检查单位。协调好检查时间、检查线路,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三)抽查督查

  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和督查。

  六、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作为全系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使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深入人心。

  (四)强化工作责任。各地互查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照检查内容,吃透精神,掌握要点。把这次互查作为一次学习交流提高的机会,各地工会要认真准备档案资料,把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特色做法充分展示,体现工会作为。

  七、其他事项

  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制定本级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开展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方案。

  省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按照各自系统大检查要求参与检查,将参与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总机关、各直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上级要求开展好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自查统计表、自查总结材料于10月9日前;各组互查方案于9月29日前,检查统计表、检查总结报告于11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积极实时报送大检查有关信息。联系人:李高祥,联系电话(传真):025-83536239,电子邮箱:jsghlbb@126.com。

  江苏省总工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检查(自查)内容评分表.doc

  附件2:检查(自查)统计表.doc

 

关于成立全省工会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工办〔2017〕111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工会机关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安电〔20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系统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安康权益,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工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工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海  省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闵坤斌  省总工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蒋先宏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成  员:

  张  姿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副部长

  殷同喜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臧铁柱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何应洋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郭永军  省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部长

  孙秀明  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蒋先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李润芝任副主任。

  江苏省总工会

  2017年8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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