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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无锡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

锡工发〔2017〕34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苏工发〔2016〕21号)和无锡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锡工发〔2016〕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无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无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成立无锡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积极宣讲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等内容,引导各级工会干部、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职工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市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为法治无锡、平安无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各市(县)区工会、各类企业、学校和村(社区)等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

  二、人员组成

  无锡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讲师团由18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工会工作、法律基础扎实且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会干部、法学专家、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名单附后)

  三、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应当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市总工会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1、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工作职责,服从市总工会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要求,认真准备授课提纲和宣传材料,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需要。

  2、讲师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亲自参加普法活动的,可推荐相关专家参加。

  3、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进行普法咨询和讲学活动提供便利。

  4、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作为讲师团的协调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合理的联络协调机制,有效分配人才资源。

  五、联络方法

  各单位需要聘请讲师团成员时,可与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若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需将参加活动的内容及讲师团成员姓名及时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附件:无锡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无 锡 市 总 工 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件

无锡市总工会“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姓氏笔画为序)

  方益湘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许雪松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吉  黎  市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张红岩  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建国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陈剑斌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美平  市总工会经审办主任

  周红霞  江苏泰伯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缘求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律师

  范惠艳  市总工会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赵  宏  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徐  良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顾  妍  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曹  琪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蒋天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虞慧娅  无锡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副部长

  蔡  军  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魏鸿良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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