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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17-08-25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

锡工办发〔2017〕44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人才集聚、创新攻关、培育传承重要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命名第五批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现就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标志明显。以市以上劳模姓名命名的创新工作室牌匾标志显著,悬挂位置醒目。

  2.场所固定。有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内设办公学习和成果、荣誉展示等内容,有一定设备和设施。

  3.团队稳定。有一支以市以上劳模为主的技术骨干组成的创新团队,团队协作气氛浓厚。

  4.制度完善。建立工作室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等制度,团队主要成员图片及简介上墙,各项规章制度上墙。

  5.经费保障。所在单位设有专项经费用于创新活动。

  6.成效明显。围绕本单位生产实践开展技术攻关、管理创新取得一定效益,每年有创新成果,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名额

  江阴市、宜兴市总工会推荐2家,市区各区总工会、国资委总工会各推荐1至2家;相关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分别推荐1家。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工作室相关规章制度;

  3.工作室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室成员近年来研究项目、创新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其他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评选活动作为激发劳模创新活力、打造劳模创新品牌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发挥劳模创新示范导向作用,引领激励广大职工为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贡献力量。市总工会将对入选的劳模创新工作室集中授牌表彰,同时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1万元。

  2.严格把关。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出来。市总工会对基层推荐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核和社会公示,对入选工作室集中命名表彰。

  3.积极申报。申报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需提交《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同时将工作室规章制度、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等材料装订成册,上述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11:30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吴燕萍,联系电话:82723230

  附件:

  1.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

  2.无锡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doc

  无 锡 市 总 工 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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