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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工会劳动保护成效第三方调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6-10-19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字号:[ ]

锡工发〔2016〕38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工会工作劳动保护工作科学开展,无锡市总工会近阶段委托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开展“无锡市工会劳动保护成效第三方调查”。通过此次调查,获取反映我市工会劳动保护成效的客观数据,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科学开展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第三方调查的背景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无锡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历来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组织网络,工作触角已延伸至全市各类企业,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至2015年底,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为更加全面地总结当前我市各类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成效和不足,更加客观地了解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以及广大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感受和期望,更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今后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路与措施,市总工会启动本次无锡市工会劳动保护成效第三方调查活动。

  二、开展第三方调查的总体方案

  结合我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本次第三方调查的总体方案如下:

  1.本次调查的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覆盖两市(县)、五区,调查610家企业,其中独立建会企业和非公企业的比例均不少于80%。调查对象为企业经营者或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工会干部及企业职工。

  2.本次调查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在工会劳动保护中所处的地位、担负的职能、起到的作用等,分别制定三种类型的调查问卷。共发放8620份调查问卷,其中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1160份,企业工会干部1160份,企业一线职工6300份。

  3.本次调查的调查问卷主体内容由无锡市总工会会同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根据统计学规范要求制定,其中企业经营管理者问卷,分为本人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态度、本企业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上的投入情况、对本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的效果评价等三方面内容,共32题;工会干部问卷,分为工会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掌握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劳动保护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对职企双方的影响、劳动保护工作成效和对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评价、意见建议等八个部分,共45题;一线职工问卷,主要分为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法规方针政策的了解、对工会劳动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人员的了解、对工会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能的评价、对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的了解、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劳动保护工作的感受、期望及建议等方面内容,共36题。

  4.本次调查于2015年12月份启动,2016年1月份向相关企业下发调查问卷,2至4月份,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负责回收调查问卷并进行统计汇总。5月底,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完成调查报告并交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根据其调查报告进一步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分析报告。

  三、第三方调查反映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成效

  调查显示,工会劳动保护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明显成效。

  (一)企业经营方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助推企业发展作用更加明显

  本次调查共发放1186份企业经营者问卷。其中,由董事长(厂长)填写的有148份,占12.48%;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填写的有56份,占4.72%;由总经理填写的有259份,占21.84%;由副总经理(副厂长)填写的有504份,占42.50%;由总监(师)填写有的219份,占18.46%。企业经营者总体上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对助推企业发展的作用较为明显。

  1.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99.7%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制度,保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94.6%的经营者认可企业与工会真诚合作、平等协商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93.2 %的经营者认为企业建立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及时依法向职工方提供了劳动安全卫生所需条件。在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履行方面,94.62%的经营者表示,其所在企业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已全面履行,在无形中便利了企业的管理,相对节省了安全管理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助推企业发展。

  2.密切了企业和职工的关系。在工会劳动保护促进企业劳资关系融洽的作用方面,57.93%的经营者认为有明显作用,41.82 %的经营者认为有一定作用;在减少职工非正常流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48.7%的经营者认为有明显作用,49.07%的经营者认为有一定作用。

  3.推动了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提升。99.83%的经营者充分肯定工会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职工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组织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认为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增强、在生产劳动中的事故防范能力得到了提高,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会方认为,工会劳动保护推动工会履行职能、保障职工权益作用更加突出

  本次调查的1190名企业工会干部中,专职工会干部177人,占14.87%;兼职工会干部1013人,占85.13%。受调查的企业工会干部总体上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在促进工会依法履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1.工会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99.92%的企业工会干部在问卷中表示,了解并熟悉《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要求,能够依法履行工会维护职能。

  2.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调查显示,88.91%的企业工会干部知道本企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工会小组检查员,反映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较为健全。

  3.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调查显示,92.61%的工会干部认为所在企业建立并完善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章制度,仅有5.38%的工会干部认为没有。

  4.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举措进一步落实。调查显示,92.19%的工会干部清楚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94.5%的工会干部认为企业工会在企业履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条款上发挥了督促作用,并引导教育职工履行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标准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5.工会安全教育培训职能进一步强化。调查显示,99.5%的工会干部认为本企业工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强化了工会的培训教育职能,提升了职工安全素质。

  6.工会劳动保护成效更加明显。调查显示,91.76%的工会干部认为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后,企业5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死亡以上事故,受伤事故也明显下降;95.8%的工会干部认为基层企业工会得到了上级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支持和指导;79.92%的工会干部表示企业工会定期进行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表彰。                                                                                                                                                                                                                                                                                                                                                                                                                                                                                                                                                                                                                                                                                                                                                                                                                                                                                                                                                                                                                 

  (三)职工方认为,工会劳动保护改善了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职工安全健康保障更加充分

  本次调查的5989名职工中,一线职工2540人,占42.41%;一般管理人员1840人,占30.72%;技术人员628人,占10.49%;营销人员265人,占4.42%;后勤服务等辅助岗位职工716人,占11.96%。以工作年限划分,在所在企业工作时间超过5年的职工有3677人,占61.4%;3-5年的有969人,占16.18%;1-3年的有1021人,占17.05%;1 年内的有322人,占5.37%。受调查的职工普遍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在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针认知度较高。调查显示,在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针认知方面,有 94.5%的职工认为是“安全第一”,有 87.2%的职工认为是“预防为主”,有 74.56%的职工认为是“防治结合”,有65.6%的职工认为是“群防群治”,总体认知度较高。

  2. 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理解较为全面。调查显示,有83.8%的职工认为工会劳动保护是依法协助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83.4%的职工认为工会劳动保护是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88.4%的职工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就是代表和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有82.6%的职工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应及时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职工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的知晓度较高,有88.28%的职工知道本企业工会设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以及工会小组检查员。

  3.职工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知晓度较高。对于安全生产中的权利,有94.4%的职工认为自己有“劳动合同保障权”,有90.6%的职工认为自己有“工伤保险权”,有83.7%的职工认为自己有知情权,有79%的职工认为自己有建议权,有67.5%的职工认为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危险时刻自己有“紧急撤离权”,有64.3%的职工认为自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有“批评检举控告权”,有60.7%的职工知道劳动中受伤者有工伤“赔偿权”。对于安全生产中的义务,有98.3%的职工认为应当“遵章守纪”,有89.9%的职工认为应“报告隐患”,有89.1%的职工认为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职工对工会履行劳动保护职能的总体评价较为积极。调查显示,有94.37%的职工认为企业工会能够及时处理职工在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方面的申诉等需求,有94.11%的职工认为企业工会能够积极向企业经营方反映职工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66.41%的职工对所在企业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是满意的,有32.66%的职工认为基本满意。

  四、第三方调查反映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主要问题

  本次调查同时也反映出当前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改进:

  (一)少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刻,工作支持不到位。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工会劳动保护的益处,支持工会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但也有少数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对该项工作缺乏正确认识。例如:有0.25%的经营者(3人)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对协调劳资关系没有作用,有2.09%的经营者(26人)认为工会劳动保护对减少职工非正常流动、稳定职工队伍不起作用。

  (二)少数工会干部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内容及其作用发挥把握不到位。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企业工会干部对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比较清楚,并能够认真履行。但有0.08%的工会干部(1人)不了解法规对工会的要求;有9.58%的工会干部(114人)不知道所在企业是否设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构及其人员;有5.38%的工会干部(64人)认为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劳动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有2.01%的工会干部(24人)不知道企业工会是否建立劳动保护工作规章制度;有5.29%的工会干部(63人)认为企业与工会没有签订劳动保护集体合同,有2.52%的工会干部(30人)不知道是否签订劳动保护集体合同,有2.85%的工会干部(34人)对工会是否监督企业经营方履行集体合同表示不知道;有2.61%的工会干部(31人)认为企业工会在组织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没有发挥作用;有0.5%的工会干部(6人)认为企业工会没有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隐患排查活动;有12.35%的工会干部(147人)认为所在企业工会不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宣传;有2.77%的工会干部(33人)认为企业工会没有得到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支持。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盲区。调查显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全面,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仍存盲区。在问卷调查的5989名职工中,有4.04%的职工(242人)认为企业工会没有设立劳动保护机构及其人员,有7.68%的职工(460人)不知道本企业工会是否设立工会劳动保护机构及其人员;有0.75%的职工(45人)认为企业工会对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不会及时处理、反映,有4.88%的职工(292人)不清楚工会是否会及时处理反映;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有0.93%的职工(56人)认为不满意。

  (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地区差异明显。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对工会劳动工作较为重视,举措扎实,推进有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并获得了企业经营方和职工的认可;但还有部分地区该项工作存在明显短板。如企业经营方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综合评价方面,满意率较高的前三位分别是宜兴市73.56%、新吴区71.72%、惠山区67.74%,而企业经营方满意率最低的地区只有44.74%;职工对所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表现评价方面,满意率较高的前三位分别是惠山区74.62%,宜兴市71.26%,锡山区67.5%,而职工满意率最低的地区只有53.46%。

  五、进一步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科学开展的建议

  针对调查中反映出的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刻,工作支持不到位;少数工会干部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内容及其意义认识不到位、履职能力弱;个别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盲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宣传引导,扩大工会劳动保护社会影响。结合调查数据,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重点宣传工会劳动保护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会劳动保护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益处、对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从而提高社会各界对工会劳动保护的认知度,促进少数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改变其片面看法和认识误区。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会干部履职能力。针对少数工会干部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内容及其意义认识不到位等情况,市、市(县)区、镇(街道)等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企业工会组织的督查指导,经常性、常态化地组织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职及转岗聘用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作为培训重点,注重理论讲授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开展现场观摩、案例分析、模拟监督检查等培训教学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深化安全活动,提升职工安全生产素质。针对少数职工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还存在认识盲区和误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既要宣传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职责权利,又要宣传工会在安全生产中融洽劳资双方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更要宣传工会是职工安全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要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安康杯”竞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随手拍”、职工代表安全巡查等工会劳动保护有关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让职工正确认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不可替代性。

  (四)注重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成效。在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中,工会应加强与政府安监、人社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劳资双方的意愿,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或健全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凸显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效性。针对基层企业工会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专业指导,与重点骨干企业保持长期联系,共同形成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合力。

  无锡市总工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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