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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8-0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锡工办发〔2016〕33号

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干校、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现将苏工办〔2016〕100号《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8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2016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以及两项工作情况总结报无锡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联系人:吉黎,联系电话:82702903

  无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江苏省总工会

  苏工办〔2016〕100号

  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系统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农民工入会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组织基本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难问题,根据全国总工会要求,省总工会决定,2016年7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实施,提升助业助学精准性

  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关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整体工作实效。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排查、精准施助,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解困脱困工作重点关注人群,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就业就学难问题。通过开展阳光就业行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帮扶就业率达到60%以上,“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100%。以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家庭就读于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为重点对象,帮助他们在享有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经工会帮扶自主顺利完成学业。

  二、坚持制度保障,推动助业助学政策完善落实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各项助学政策。推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落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补、免”等助学政策覆盖范围,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加大对各地促进就业及助学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工作督查力度,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和政府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措施,形成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

  三、突出帮扶重点,分类实施助业助学

  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子女,以多措扶持就业为重点,助其打造立身之本。发挥工会帮扶中心、就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作用,用好互联网平台,坚持服务窗口常态化帮扶与开展活动阶段性帮扶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帮扶相结合,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高质量的就业信息。组织尚未就业且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供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系列就业服务。工会创造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力度,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创业意愿和能力,设立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引导整合各种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完成学业。同时结合实际,延伸助学助业链条,增加帮扶工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既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和学业,又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品格培养。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子女中,广泛开设“暑期课堂”。发挥工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发动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与困难学子结对辅导学业,发动培训机构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优惠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通过组织困难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展览馆、优秀企业,举办人身安全及防范意外伤害、爱国主义教育、法制礼仪教育、科技创新课堂等讲座,帮助他们开拓眼界能力。组织困难学子参加座谈会、聆听劳模故事、参与公益活动等,激励学子奋发图强,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帮助培养健全独立的思想人格。

  对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帮扶,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为其搭建就学服务平台。既关注在本地就业的外来农民工子女,也关注本地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学费资助、学业辅导、心理关怀等系列关爱活动。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加强协作,协调联系用工单位,继续联动开展“欢聚时光——金秋助学·农民工亲子专场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包括增长知识、自我成长、心理慰藉等在内的帮扶服务。

  对困难女职工子女的助学帮扶,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女性农民工子女为重点对象,以“爱心助单、亲情助学”系列活动为有效载体,着力解决他们的就学难问题。在学费资助、学业辅导的同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通过亲子讲堂、儿童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帮助单身母亲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通过系列活动帮助单亲女职工家庭走出困境。

  在困难职工家庭新入大学子女中,继续开展“人生新旅程·工会伴你行”助学系列活动。以市、县(市、区)总工会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大专以上新入学子女为对象,在开展经济资助的同时,以送“暖心车票”、“自强岗位”、“励志导师”等方式,为困难学子提供入学车票、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劳模学子结对等帮扶服务。

  四、精心组织发动,确保助业助学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广泛调动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积极性,形成上下合力,为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就学提供帮助。

  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阳光就业和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帮扶档案,对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其中已实现就业人数、需要帮扶人数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资金筹集。发挥中央财政、省财政、省总工会帮扶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本级财政增加资金投入,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规范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对其中需要继续帮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帮扶。对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按照困难职工家庭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并将有关信息在所在单位或居住社区进行公示。

  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积累的典型经验、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并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请各省辖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于9月2日前,将本地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以及两项工作情况总结报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系人:曹佳丽,联系电话:025-83536235,电子邮箱:1257316750@QQ.com。

  附件:1.2016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

  2.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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